張貼日期: 2022-05-11 09:37:48 點閱:181
一、依據本府111年4月27日「研商校園COVID-19居家隔離單行 政程序簡化」協調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因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5日宣布縮短居家隔離天數 為3+4天,且因應疫情變化,確診個案及密切接觸者個案增 加,學生染疫匡列時,家長需居家隔離單請假、申請防疫 保險及受隔離、檢疫者和其照顧者防疫補償,衛生單位業 務繁忙開立不及,恐影響家長民眾權益,爰簡化校園 COVID-19居家隔離單行政程序。 三、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 書,將由本府製作,並於本府教育處雲端系統提供須開立 上述通知書之學校,請貴校協助下載後列印轉發,並請貴 校於送達時於執行人員簽章。若個案為未成年人,應送請 法定代理人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