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5-06 09:14:22 點閱:1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4年4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300號函辦理。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
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教育部國教署辦理本計畫並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
三、旨揭計畫培訓參訓對象為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並請於114年5月16日前完成報名及檢送報名表(報名表請逕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四、報名方式:(一)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填具報名表並至報名表單網頁(https://forms.gle/si3TxxpNjnxEMcfb6)填寫報名基本資料。
(二)報名表經服務學校確認核章後,由服務學校送本府審核及薦派,1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
五、國立嘉義大學於114年6月8日前公告錄取名單,並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
六、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預計114年7月至114年12月,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薦送教師參訓地點應以就近區域為原則)。課程時數為108小時,課程安排每週1天,課程結束後,辦理
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評量通過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
七、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教育部國教署將部分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八、申請課程抵免:針對已擁有證照(手語翻譯員等)或具手語能力或教學經驗之教師,如報名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時,得申請課程抵免,其抵免方式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 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 址:
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請在報名時一併申請(第2期培訓報名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si3TxxpNjnxEMcf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