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4-08 16:56:17 點閱:272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3月27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 1090010853號函辦理。 二、為充實我國救生員人力,維護民眾從事水域活動安全,教 育部體育署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109年救生員資格檢 定」,規劃於全國北、中、南、東、離島等地共6區辦理救 生員資格檢定場次。檢定作業自109年3月起開始辦理,並 依各場次日期陸續受理報名(檢定簡章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