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3-30 16:00:26 點閱:348
一、依據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3月18日彰環廢字第1090013202 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一般民眾使用後之口罩視 為一般廢棄物,應丟入垃圾桶妥善收集處理,避免隨意丟 棄造成髒亂。 三、「使用後的廢棄口罩清勿隨意丟棄,一般民 眾使用後的口罩,請丟入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