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3-25 17:54:49 點閱:267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8月25日臺教學(五)字第1060120518號函文辦理。 二、依據本會109年度學生校外生活輔導計畫辦理。 三、為防範學生偏差行為,爰由本會協調警察單位、國中及高中職校訓輔人員實施勤務編組,共同執行校外聯合巡查工作。 四、請勤務編組人員依據本表針對所屬校園週邊學生聚集熱點地區實施聯合巡邏,以有效遏止學生校外偏差行為及維護學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