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3-05-16 10:02:29 點閱:76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61580號函辦理。 |
二、 | 指揮中心業以112年4月27日肺中指字第1123700075號函知,有關前基於防疫控制需要,強化受僱者接種COVID-19疫苗意願,受僱者為接種COVID-19疫苗,得請疫苗接種假一事,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 |
三、 | 配合前述調整,有關學生接種疫苗得申請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部分,自112年5月11日起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