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5-02 11:27:54 點閱:129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4月26日中市教體字第1120032907號函辦理。
二、實施計畫如附件,請參閱。
三、每校至少1人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如貴校未有取得認證之教師,請務必盡快取得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