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檢送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本管理指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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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3-02-24 09: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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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23290號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 112年2月9日新聞稿辦理及111年11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56255號函續辦。 |
二、 |
指揮中心於112年2月9日公布調整之防疫措施如下:112年2月20日起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指定場所(醫療照護/公共運輸),規定仍應戴口罩;特殊情境(有症狀/年長或免疫低下/人潮聚集等),建議要戴口罩;其餘場所,自主決定戴口罩。 |
三、 |
教育部配合前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調整本管理指引;宿舍室內環境配合指揮中心規範,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措施。自主佩戴口罩即表示不強制佩戴,由師生自行決定,尊重住宿生自主意願。 |
四、 |
另考量國內疫情持續穩定可控、配合社區防治措施穩健開放,本次調整同步放寬宿舍防疫整備、防疫管理措施及環境清潔消毒之規定。 |
五、 |
請持續維持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例如:維持手部清潔、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等),並注意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